共享数据申请说明

共享数据申请说明

时间:2021-10-02 11:44:02 浏览量: 打印

功能:教职工可通过该流程提交我校数据中心现有数据的共享申请


适用人群:教职工


办事指南:


第一步:填写共享数据申请表单


1、教职工登录智慧沈航,进入办事大厅页面,选择共享数据申请(点击开始办理),发起申请


2、仔细填写申请;


3、等待办理结果通知。


第二步:所在单位领导审核


1、教职工所在单位领导审核,填写审核意见;


2、审核通过,提交到信息网络中心领导审核;


3、审核不通过,单位领导可以退回修改,由申请人确认修改或终止流程。


第三步:信息网络中心领导审核


1、信息网络中心领导审核,填写审核意见;


2、审核通过,业务部门复审;


3、审核不通过,退回申请人修改或流程结束。


第四步:业务部门复审


1、业务部门复审,填写信息;


2、审核通过,业务部门实施;


3、审核不通过,退回申请人修改或流程结束。


第五步:业务部门实施


1、业务部门实施,填写实施意见;


  2、实施完成,流程结束;


初审一校丨郑晨溪

复审二校丨滕一平

终审三校丨仲丛久

编 辑 丨陈论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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