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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信息网络中心资产管理制度(试行)

时间:2018-06-29 03:14:29 浏览量: 打印

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信息网络中心

资产管理制度

为顺利推进信息网络中心资产管理工作,进一步规范信息网络中心资产的管理,夯实管理基础,理顺资产状况,努力实现“不丢失、不损坏、不闲置”和“登记保管好、调配使用好、服务保障好”的管理目标。根据信息网络中心实际情况,现制定信息网络中心资产管理制度。

一、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和专用设备等单位价值在800元及以上的各类物品。

二、 信息网络中心有专人负责资产管理,熟悉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,并能熟练使用。

三、 资产管理员登记有关的固定资产明细帐簿,依据财产物资分类建立信息网络中心分类帐册,做好新添置财产物资的登帐工作。

四、 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员须签字承担保管责任,可按使用管理人归集保存。

五、 资产管理员须配合国资处处资产管理员清点财产,做好报修、报废、销帐工作,做到帐物相符。

六、 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员须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修和维护,确保性能完好,防止事故发生。

七、 建立固定资产清查、统计制度。每年定时对信息网络中心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,确保帐、物相符。

八、 固定资产需粘贴固定资产标签,具体方法参照国资处管理办法。

九、 固定资产如有外借,须办理固定资产内部借用手续,借用人负责借用资产的保管、使用、维护等责任。

 

 

 

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信息网络中心

2018年6月



初审一校丨郑晨溪

复审二校丨滕一平

终审三校丨仲丛久

编 辑 丨陈论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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